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高光仁 秦华成) 中秋、国庆临近,为确保青海省糕点食品源头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心放心,日前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对糕点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三个加强”规范了全省糕点食品生产主体加工行为。
加强生产主体责任
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对糕点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青海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7099)和《食品安全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规范》(GB8975)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加强对辖区糕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监督检查。要逐项逐条对照,督促生产者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要重点加强对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终产品储运等关键环节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以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食品源头安全。
加强监管部门责任
要求各级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部门要学深悟透,深刻领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出发到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内涵,紧紧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食品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别是中秋国庆临近,各级监管部门一定要紧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精力、倒排工期,以实的作风、严的要求对辖区糕点生产企业、小作坊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为确保广大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提供坚强的市场监管保障。
加强精准靶向治理
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近年来监督抽检、结合群众投诉举报,全面分析、准确判断,采取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和随机检查等方式多措并举、监检结合,紧盯不合格食品处理及召回等制度落实情况;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原料和回收食品原料等食品生产违法行为,以及超过保质期、回收糕点处置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生产加工场所、设施设备和工器具卫生是否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环境条件,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状况;食品包装、标识和食品贮存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四个方面。以细之又细的的监管,严而又严的处罚,进一步规范全省糕点食品生产主体加工行为,确保糕点食品源头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