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问题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按照要求,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对食品药品相关领域进行专项督察。督察中发现,在食品保健品监管、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农药兽药残留监管、餐饮服务卫生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7个方面,存在保健食品欺诈宣传以及“山寨食品”“傍名牌”,“小饭桌”门槛低、数量大,存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与食品安全风险,农产品种养环节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兽药、过量使用抗生素,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户法律意识差、管理能力弱、主体责任意识缺乏等问题。
《通知》强调,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存在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必须严肃对待、诚恳接受、主动认领,不遮掩、不护短、不回避。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提高对整改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布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涉及多部门的问题,由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其他部门积极主动配合。要以整改为契机,处理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将有选择地进行跟踪督察,对整改不力、未能按时有效完成整改任务的,将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