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药监局发布的"2019年第5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江西南昌制药有限公司("江西南昌制药")生产的同一批号、不同检品来源的"咳特灵胶囊(批号170302)"分别被新余市药检所和抚州市药检所检出水分不符合规定。
记者梳理发现,仅2018年一年,江西南昌制药就因生产销售劣药"咳特灵胶囊"被监管部门多次通报。
为何咳特灵胶囊(批号170302)多次被检出不合格?此次被检出的不合格咳特灵胶囊(批号170302)是否已进行召回?对此,记者致电江西南昌制药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听到记者询问的情况后,立即挂断电话。
天眼查显示,江西南昌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注册资本2371.6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片剂、颗粒剂、胶囊剂、糖浆剂、口服液、制造销售等。
记者搜索天眼查发现,江西南昌制药有限公司曾因生产销售劣药"咳特灵胶囊""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药品被处以行政处罚累计达8次。其中,仅2018年一年,就因生产销售劣药"咳特灵胶囊"连续三次被通报。
2018年1月15日,该企业因生产销售按劣药论处的"咳特灵胶囊(批号1702013)",被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生产销售劣药违法所得15477.01元,处罚款15477.01元,罚没款合计30954.02元。
2018年6月8日,该企业因生产销售按劣药论处的"咳特灵胶囊(批号161209)",被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该批次的劣药咳特灵胶囊1522盒,没收生产销售劣药违法所得13626.9元,并处罚款15225元,罚没款合计28851.9元。
2018年6月8日,该企业因生产销售按劣药论处的咳特灵胶囊(批号170204),被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该批次的劣药咳特灵胶囊2496盒,没收生产销售劣药违法所得12079.2元,并处罚款14700元,罚没款合计26779.2元。(牛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