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金融监管局联合召开《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省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韦秀长对《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进行政策解读,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陈锋,江西银保监局党委委员李青川,江西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漫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新闻办对外新闻处处长陈惠龙主持新闻发布会。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非常欢迎大家百忙中前来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诚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江西金融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近年来,全省金融系统始终将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扩大信贷总量,深入推进“降成本优环境”金融定向帮扶工作,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新”。一是缓解融资难题有新突破。全省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278.26亿元,同比增长19.05%,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1.04个百分点;贷款户数60.33万户,较上年同期增加10.92万户;2018年四季度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6.44%,较一季度下降0.82个百分点。二是优化融资环境有新成效。持续深入开展产业与金融对接、银行挂点开发区、金融专家服务团入企帮扶等金融定向帮扶活动。在有关第三方抽样调查中,我省“企业获得信贷”指标得分排名居全国第二位。三是拓宽融资渠道有新进展。大力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成果丰硕,2018年全省实现直接融资3564亿元,同比增长11.83%,创历史新高;新增境内上市公司3家,位列全国第10、中部第3,全国排名比2017年前移了8位;推动沃格光电、金力永磁等一批优质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四是支持民企纾困有新举措。推动组建100亿元的江西国资创新发展基金,首期30亿元,支持省内上市公司纾困;国盛证券、九江银行和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共同发起设立江西首支规模10亿元的企业纾困发展资产管理计划,目前已投放2亿元支持民营企业纾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助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下面,我从三个方面给大家作个简要介绍。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意义
出台《若干措施》,主要基于三点考虑:
第一,《若干措施》的出台,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切实举措。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了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重申党中央“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鲜明态度,释放了强烈的政治信号、政策信号和工作信号。近日,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6号),高规格提出优化和改进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一揽子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迅速行动,去年12月31日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0条”,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也多次“点名”民营经济,为民营经济解困发展“支招”。《若干措施》坚决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提出5方面共18条细化举措,促进中央精神在我省能够更好地执行、“六稳”目标在我省能够更好地实现。
第二,《若干措施》的出台,是积极回应民营企业迫切诉求的有力行动。虽然全省金融系统在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方面作了大量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的殷切期望,与民营企业家的迫切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内外部经济金融环境变化的影响下,我省民营企业融资遇到了新的困难和问题。《若干措施》积极听取并回应民营企业诉求,瞄准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明确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给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帮助他们一心一意谋发展。
第三,《若干措施》的出台,是有效引导金融机构回归本源的重要指南。金融与实体经济是共生共荣的关系,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本分、天职和宗旨,也是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根本举措。实体经济好,金融才会好。据统计,我省民营经济贡献了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7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就业岗位、90%以上的出口创汇,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可以说,支持民营经济就是支持实体经济,就是金融机构的工作方向。《若干措施》着力落实“几家抬”的政策思路,联合省内“一行两局”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等省直有关部门,积极为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创造一系列便利条件,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引导金融机构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为我省金融业发展、改革、稳定注入强大动力。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分5个部分,共18条:
一是扩大资金投放,对应解决“融资难”问题。主要包括加大银行信贷支持,积极运用人民银行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支持银行投放民营企业贷款;明确信贷投放目标,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比重;营造公平信贷环境,督促银行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门槛;拓展抵(质)押物范围,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贷款投放的考核评价。
二是降低融资成本,对应解决“融资贵”问题。主要包括合理确定贷款利率,督促各银行机构对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合理定价;降低转贷成本,发挥好政府转贷基金作用,解决转贷难、转贷贵;清理贷款中间环节收费,重拳整治强行返点、乱收费等增加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的行为。
三是提高融资效率,对应解决“融资慢”问题。主要包括优化信贷业务流程,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大力推广线上贷款产品,缩短审批时间;扩大续贷规模,推动银行机构对企业融资到期需要续贷且符合续贷条件的,提前主动开展贷款审查和评审,实现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提高产业与金融对接效率,完善企业“白名单”制度,加强银企对接成果履约情况的调度。
四是拓宽融资渠道,对应解决“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主要包括支持民营企业上市挂牌,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用好用活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及纾困机制;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健全保险产品体系,帮助民营企业分担经营风险。
五是完善功能平台,对应解决“融资环境亟待优化”的问题。主要包括完善融资增信平台,推动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作用;完善江西省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努力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完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平台,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完善开发区金融创新平台,助推开发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三、《若干措施》的主要特点
归纳起来,主要有“准、明、实、远”四个特点。
一是把脉“准”。在《若干措施》起草过程中,我们广泛征集民营企业、银行机构、省直有关单位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意见建议,多次开展调研座谈,聚焦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问题要害,每一部分都着力解决一个主要问题,努力让民营企业“贷得好”“贷得快”“贷得更优惠”。
二是目标“明”。《若干措施》对一些能够量化的目标尽量予以量化明确,为抓好落实、定期考核打下基础。同时,还注重实事求是,充分考虑目标制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倡导正确的导向,力戒数据造假、运动式投放等应付考核的行为。
三是措施“实”。《若干措施》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注重政策的实操性,针对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的方方面面都提出了实实在在的加强和改进方案,可以说条条都“有干货”“接地气”。
四是立意“远”。深化民营经济金融服务,既要立足当下、解决民营企业的燃眉之急,也要放眼长远、建立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着力推动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创新,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局面,支持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一步,省金融监管局将与各有关单位一道,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责任、加强督办、强化协作,确保《若干措施》落地、落实、落细,让民营企业家们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满足感。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永远在路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将持续跟进,切实为民营企业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我们也真诚希望新闻界各位朋友继续关心、关注我省金融工作,对《若干措施》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地宣传报道,帮助民营企业更好地知晓政策、理解政策和享有政策,进一步增强企业信心,助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