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

站内搜 索

食安监管

福建
下拉

福建省发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消费提示

2019-06-26 10:11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海鸿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丘书玲 记者 朱定荣)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俗称婴幼儿“米粉”或“米糊”,是以一种或多种谷物(如:小麦、大米、大麦、燕麦、黑麦、玉米等)为主要原料,且谷物占干物质组成的25%以上,添加适量的营养强化剂和(或)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适于6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辅助食品。

长期以来,婴幼儿辅助食品因其消费人群的特殊性和产品的高风险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将其作为福建省食品生产监管的重点产品进行监管。从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出厂检验等方面对企业提出了严格的生产许可要求,连续三年对婴幼儿谷类配方食品进行排查整顿。尤其是在2018年6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发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的公告》(2018年 第7号)后,该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食品生产者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确保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目前市场上有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等。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家长该如何选购呢?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消费提示,从以下几个步骤读懂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标签很重要。

一、看标签

(一)必须标注的内容

标签必须标注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通常为GB10769-2010)、营养成分表、食用方法、适宜人群信息等;还应标注“需用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质的适宜液体冲调”或类似文字。

(二)可选择标注的内容

标签可选择标注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的含量声称、功能声称,以及用于产品追溯、提醒或警示、产品售后服务等信息。其中,由于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必需成分(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A、D、B1、钙、铁、锌、钠等)的含量值有明确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必须符合标准规定的含量要求。

(三)标签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作用;不得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

注意不要购买或食用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日期的产品。

二、看产品名称

重点看产品名称中的通用名称,产品名称都有“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字样。如:

20190626101406942001.png

三、看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

配料表按加入量递减顺序列出了使用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营养成分应以“方框表”的形式,按照在每100kJ和每100g中的含量标示,也可同时标示在每100mL中的含量,并按照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可选择性成分等类别分类列出。了解各营养成分的含量,比较不同产品中可选择性成分差别,结合配料表、营养成分表,以及婴幼儿喂养的实际情况,判断该产品是否含有期望宝宝获取的营养成分。

20190626101406470002.png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订报热线:010-68289071   新闻线索E-mail:newscfsn@163.com   采编热线:010-5338523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转8066   通联热线:010-63703078
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0219194号-3    %E5%A4%87%E6%A1%88%E5%9B%BE%E6%A0%87.png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77号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