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安徽代表团团长李锦斌,副团长李国英、邓向阳、刘惠、沈素琍、谢广祥、王翠凤参加审议。李国英主持会议。
李锦斌、邓向阳、徐辉、窦晓玉、杨善林、罗建国、张箭、杜延安、王诚、张冬云、耿学梅、袁亮、尹同跃、丁士启、张来辉等代表先后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充分彰显了新时代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决心和信心。
代表们认为,外商投资法立法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坚持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的定位,坚持中国特色和国际规则相衔接,坚持内外资一致,充分吸收了各方面意见,法律草案内容科学合理、协调衔接,已经比较成熟。外商投资法经大会审议通过后,必将成为新形势下国家关于外商投资活动全面基本的法律规范,成为外商投资领域起龙头作用、具有统领性质的法律,建立起新时代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有关机构负责人到会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