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参创超市对标创建,县(市、区)级食安办、市场监管部门初评,市(州)级政府食安办和市场监管局再评,吉林省政府食安办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评价验收,13家参与创建活动的超市达到创建标准。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延明泽)为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肉菜等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检查细则的通知》(食安办〔2018〕1号)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2020年度“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经参创超市对标创建,县(市、区)级食安办、市场监管部门初评,市(州)级政府食安办和市场监管局再评,吉林省政府食安办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评价验收,13家参与创建活动的超市达到创建标准。
公示名单
现按照有关程序规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省政府食安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431-81766192;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599号,邮编:130022;电子邮箱:3900927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