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淮政办传[2019]7号),公布《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县区、园区和相关部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方案》明确,淮安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战略思想和“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按照省委娄勤俭书记“九个必须”的要求,深刻汲取反思金湖“过期疫苗事件”的教训,强化底线意识和系统思维,坚持举一反三和标本兼治,由疫苗监管扩大到整个高风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及时彻查安全风险,系统治理突出问题,全面压实各方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确定了两个方面整治内容:一是重点排查整治内容。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在全市组织开展10类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重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二是全面排查整治内容。在上述10类重点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中的安全风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分7个阶段实施此次专项行动:(1)主体自查阶段,1月25日至2月10日,对照法律法规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2)重点排查阶段,1月25日-2月20日,重点加强非法添加、疫苗使用环节过效期产品等监管,特别是对照金湖“过期疫苗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部门配合实现对疫苗的全环节、全链条、全过程、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监管。(3)全面排查阶段,2月21日-6月25日,对重点排查范围以外的食品药品安全事项进行逐一梳理排查。(4)市级检查阶段,6月26日至7月,市级进行全面检查,形成淮安市检查报告。(5)省级督查阶段,8月,省督查组督查考核。(6)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10月20日,针对市级检查和省级督查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实行清单销号管理。(7)工作总结阶段,10月21日-12月底,市级再组织一次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检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就全市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提出“六强化”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金湖“过期疫苗事件”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彻底排查、堵塞漏洞,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集中力量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负总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各主管部门切实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的主管责任,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任务由原食药监局相应处(科)室或承接相应职责的机构承担并落实。三是强化问题导向。专项行动以查找风险、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完善提升为目的,对发现的风险隐患一抓到底、彻底整改,以点带面、全面排查,纠建并举、健全机制,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带动一片类似问题的同步解决和优化提升。四是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完善提升透明食药监系统,善于利用信息化的手段,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效能和社会治理质效。加强大数据管理维护和挖掘应用,善于利用大数据,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精准治理、消费精准引导、产业精准服务。五是强化协作联动。综合运用检查、检验、稽查、信息公开等多种手段,完善行政与刑事衔接制度,特别是在药品使用环节要建立完善与卫生行政部门的联合检查、信息通报和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机制,形成完整监管链条。六是强化社会共治。加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凝聚社会各方共治力量,共建共享安全放心的饮食用药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