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19年2月12日消息,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2号),涉及安徽省4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其中,安徽威尔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吃兄绿豆糕被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国抽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3535794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大吃兄绿豆糕;涉及被抽样单位为:安徽粮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标识生产企业为:安徽威尔丽食品有限公司;涉及标识生产日期为:2018年7月25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合肥市庐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安徽威尔丽食品有限公司的调查。于2018年9月6日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共生产13.8公斤,全部销往安徽粮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9月6日,安徽威尔丽食品有限公司发布了召回通知。
合肥市庐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9月6日对安徽威尔丽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生产的大吃兄绿豆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罚款10000元。
排查原因为绿豆糕馅料使用复配防腐剂造成防腐剂总和超标。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要求企业选择更优质的原料供应商。属地监管部门于2018年11月10日对企业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