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熊源 记者胡毅) 11月15日,记者从鄂州市司法局了解到,10月份,鄂州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鄂州市督查考评办、鄂州市食安办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专项督察,此次督察分三个督察组,分别对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情况、履行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情况、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四部门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情况实施督察。
督察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访、个别访谈、随机抽查、暗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了督察,共检查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3家,农资经营店6户,食品生产企业4家,食品销售单位4家,餐饮服务单位6家,学校(幼儿园)食堂7家,基层监管所6个,基层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2家,乡镇卫生院2家,发现问题14个,与区委相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交谈座谈24次。
11月份,鄂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市食安办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从督察情况看,今年以来,鄂州市各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得到全面落实。各相关部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密切协作配合,认真履职尽责,齐抓共管,深入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省食品药品执法司法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积极认领问题,并扎实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确保“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