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们狠抓执法办案,新收案件79.2万件,同比增长8.7%,结案88.7万件,同比增长26.6%,结案率达92.1%;结收比为112%,居全国法院第一位。”
“一年来,我们狠抓重点工作,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法院两次推介湖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决胜执行难战役’主要核心指标居全国法院前列。”
“一年来,我们狠抓队伍建设,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2019年1月28日,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立文在作工作报告时掷地有声。
重拳惩恶 “拆伞破网”
湖南高院坚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年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896件3312人,组织开展5次集中宣判活动,公开发布31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对黑恶势力形成了有效震慑和强大打击。
“被告人文烈宏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5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2019年1月15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文烈宏等25人涉黑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文烈宏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湖南法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77人,对恶势力头目张议、张华佰判处死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曾宪波犯罪集团案入选全国扫黑办首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在“拆伞破网”中,湖南法院向监察、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29条,审结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案件无一缓、免刑。为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持续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2018年12月24日,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座谈会在长沙召开,湖南高院在会上作《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审判职能,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经验发言。
联合惩戒攻克执行难
湖南法院以健全合力执行“大格局”为目标,主动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邀请4283名各级代表、委员参与执行行动,得到各界高度关心和支持。
湖南高院与省直、中央驻湘等11家单位联合签署《湖南省“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联合惩戒体系;与省文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限制对失信被执行人授予相关荣誉的通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获得相关荣誉;与省公安厅签订《关于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合作协议》,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与省旅发委签订《关于对失信和限制消费被执行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的备忘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旅游度假、住宿星级酒店。
湖南各级法院2018年执结案件20.9万件,召开执行兑现大会169场,执行到位金额663.9亿元,化解涉民生执行难案8661件。
“刀刃向内”整风肃纪
新一届湖南高院党组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雷霆之势全面从严治院。
湖南高院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清除害群之马,确保队伍纯洁。扎实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坚持从办案纪律、会风会纪、上下班纪律等抓起,切实整治“冷硬横推”“慵懒散松”等问题,下发通报12期,公开曝光223人,一些久治不愈、易发频发、习以为常的不良作风得到根本扭转。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或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礼品、消费卡等钱物,及参加由上述人员支付费用的各种宴请、休闲娱乐、旅游等活动……”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整风肃纪,湖南高院制定了“十二条禁令”,对于接受当事人吃请、与律师不正当接触、充当诉讼掮客等违反禁令的行为,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2018年,45名优秀法官、14个先进集体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奖励,人民群众满意度位居全省政法系统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