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刘承鑫 侯静怡)为保障学生集中用餐安全,加强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及订餐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校外供餐食品安全水平,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11月30日,青岛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校外供餐单位及订餐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会议,胶州市教体局相关科室、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及监管所、相关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竞争择优的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询价等)选择依法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能够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校外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建立健全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每餐由专人查验,把好学校食品安全的关口。
会议上同校外供餐单位签订《校外配餐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校外供餐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设备管理、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食品留样管理、供餐配送管理、餐饮具管理、生活饮用水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检验检测计划,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对自行采购的蔬菜等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
会议现场
会议强调,教育部门需制定中小学校校外供餐工作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全面指导和管理中小学校校外供餐服务工作,建立学校供餐清单、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向市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部门应将校外供餐单位等同于学校食堂一体监管;每年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展2次培训,每年对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原料、餐饮用水等开展2次监督抽检;严格把好原料采购、加工制作、供餐送餐分餐三道关;落实“四查”制度,并于每学期开学前对校外供餐单位逐一检查,对不符合供餐条件的要及时通报市教育部门,通知学校及时更换供餐单位。
下一步,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将对我市所有校外供餐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加强信息交流互通,建立“双通报”制度,立足自身职责和责任,结合实际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校外供餐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