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刘承鑫 孙世鑫)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伟政一行到胶州市调研食品药品执法办案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情况。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周刚、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科室负责人分别就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报。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传达落实青岛市局《关于严格落实食品药品执法办案“四个最严”加强“顶格处罚”和“案件曝光”工作的指导意见》,学习和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和优秀案例,抓住顶格处罚率和案件曝光率两项重点工作,从落实监管措施、探索综合监管模式、抓好案源监控、把好法制审核四个方面入手,不折不扣的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调研会议现场
落实最有力的监管措施
除了按计划、按要求对胶州市食品药品行业实施日常监管外,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和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发现的案件线索,做好分析研判,积极处置。监管科室和各市场监管所及时认领许可信息数据,建立监管基础档案,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于经检查存在问题的,收集有关证据,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给予行政处罚,依法应当撤销或者注销行政许可的,及时移送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处理。
探索综合监管模式
纳入信用监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被举报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列入经营异常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并将列异决定书抄送网络经营平台管理方。今年以来,共根据现场检查结果作出列异决定188件次,并全部抄送网络平台管理方。
主动办理移送。对于违反承诺制提交虚假申请材料取得行政许可行为,发函建议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处理。今年以来,共移送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线索201条。
启动立案程序。对于通过调查能够确认实际发货或者退货地址的,认定为实际违法行为地,属于外地的,依法移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属于胶州辖区的,办理立案审批手续,经查证违法行为人确实查无下落的,依法中止调查。一旦获取新线索马上恢复调查。
杜绝案件线索跑冒滴漏
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的意见》,建立并落实了严格的案源统一掌控制度。对于举报投诉线索,集中通过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平台进行分流、督办和反馈。对于上级转办、其他部门或者外地移送的案件线索,通过法规科统一登记分流督办。对于需要向外移交的案件线索,统一办理移送手续。今年以来,共向外地市场监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8件,向本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食品违法案件线索254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
确保顶格处罚和案件曝光落实到位
加强法制审核,严格案件把关,对符合自由裁量幅度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严格在不同裁量阶次内实施“顶格处罚”,依照法律规定确需减轻和免于处罚的案件,严格履行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药化械违法案件“顶格处罚率”达到100%。2020年共查办药化械案件9起,网上公示9起,案值5.4万元,罚没款共计13.65万元。全部按照顶格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坚持“曝光为常态、不曝光为例外”的原则,按规定在胶州政务网、胶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全部进行了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