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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20-08-06 15:51:02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赵泽瑞
摘要: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及内蒙古自治区领导批示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强化责任意识、细化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孙荣 赵泽瑞) 近期,江苏、山东、河南等地学校发生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国务院有关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高度重视学生食堂卫生管理,防止出现食物中毒,影响学生健康。对此,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欧阳晓辉作出批示:“请市场监管局针对相关问题,安排全区范围校园食品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相关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及内蒙古自治区领导批示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强化责任意识

各盟市、旗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的意识,建立健全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与教育、卫健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落实属地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主管责任,督促学校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尤其是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细化管理措施

各盟市、旗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与教育、卫健等部门沟通协调、协作配合,指导学校食堂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加强社会共治,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同时,针对其他省份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务必引以为戒,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监督检查

按照《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市监餐饮字〔2020〕78号)规定,结合夏季高温特点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滚动式”督导检查要求,各盟市、旗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即日起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五毛食品”“白粉”零食和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等不健康不安全食品,确保夏季和新学期开学后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坚决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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