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记者今日从重庆市水利局获悉,重庆近日发布市级第2号总河长令,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在全市组织开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整治专项行动,加快实现河畅、水清、岸洁的目标,努力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既解决当前问题,又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整治将全面提升河流管理保护精细化水平
“2017年7月以来,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发现和解决了大量污水排放、垃圾乱堆、河道乱采等问题,水生态环境得到提升,河库面貌明显改观。”重庆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河长办主任吴盛海表示。
然而,重庆河库众多,水污染、水生态和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任务艰巨,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问题比较突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也指出重庆在水污染防治、长江岸线生态修复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吴盛海说,此次发布市级第2号总河长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既是展现全市上下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坚定决心,也是加快解决当前河流突出问题、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具体举措。
市总河长令是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部署重点工作、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2019年,重庆发布市级第1号总河长令,在全市部署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
从整治范围上看,市级第1号总河长令主要聚焦“水”,着力解决水脏问题,市级第2号总河长令既护“水”也管好盛水的“盆”,实现水岸同治。吴盛海认为,市级第2号总河长令是对市级第1号总河长令的延伸、扩展和深化,它既着力解决当前问题,又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河流管理保护精细化水平。
围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
分全面排查、强力整治、规范管理三阶段开展整治
吴盛海介绍,市级第2号总河长令主要围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问题,分全面排查、强力整治、规范管理三个阶段开展“三乱”专项整治行动。
全面排查阶段:自2020年5月13日至7月31日,重点排查工业企业、城市及乡镇和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等10大领域污水乱排,排查所有河道、滩地、消落区等区域乱建、乱占问题,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条河流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强力整治阶段:今年8月1日至11月30日,对排查的问题,特别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河涉水问题、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和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中未完成整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和媒体曝光等问题,坚持化存量、遏增量、补短板、强监管,推动问题按期销号、动态“清零”。
规范管理阶段:今年12月,将从制度上、机制上、长效上下功夫,落实河流管理保护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建立完善流域统筹协调和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和河流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河流管理保护精细化、长效化水平。
按照要求,重庆通过强化明查暗访,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到2020年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专项整治行动将取得显著成效,存量问题基本完成清理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遏制,长效机制有效建立,基本实现水质净洁、河道整洁、河面清洁的目标。
多项措施确保目标和预期效果实现
畅通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监督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市河长办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调度市级2号总河长令的推进,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压茬推进。
同时,综合运用暗查暗访、实地核查、日常巡查、遥感监测等方式,掌握 “三乱”问题现状,定期通报各地区、各流域“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倒迫专项行动开展。
“重庆前不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规定了河长、河长办公室、河长制责任单位及河流牵头部门职能职责和监督考核形式。”吴盛海说,今后市河长办也将加大提醒、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提请问责力度,推动精准追责问责。
为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其中,重庆将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公众参与形式,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流管理保护。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共青团、妇联等作用,引导多方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
此外,重庆还将畅通公众参与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监督市级第2号总河长令的实施。群众发现问题可以拨打12369、12314及河长制公示牌监督电话,或通过举报信箱、重庆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投诉举报,推动形成全社会共督共管新格局。(刘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