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记者采访到重庆市林业局负责人,就如何贯彻执行《决定》精神,研究出台配套政策规定,细化落实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办法措施进行回应。
据悉,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重庆市林业系统制定了一系列硬核管控措施,截至2月27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583人次,检查经营市场782个,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9954家(次),查办案件69件(其中刑案24件),涉案野生动物37369只(头)。
重庆市林业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首先是广泛开展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教育。以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为契机,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向市民特别是野生动物养殖经营场所、餐馆饭店、农贸市场等利益群体宣传《决定》规定和相关精神,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的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引导形成不敢吃、不能吃、不愿吃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其次,积极配合制定重庆市贯彻落实政策。与市司法局等单位作好对接,认真研究制定重庆市落实《决定》的配套政策措施,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明确对违法食用野生动物的处罚标准,健全禁食野生动物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机制,积极研究禁食野生动物后的相关扶持政策。
此外,调整研究陆生野生动物管理现行措施。按照《决定》精神和国家林草局要求,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全市林业部门建立完善辖区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台账,研究制定分级分类管理措施,撤回并注销已经核发的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进一步强化现行封控措施,严禁野生动物转运、贩卖。
严厉打击违反《决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网络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馆饭店等场所的巡查暗访,对网络交易平台、运输线路的监测追踪,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交易及相关行为,斩断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利益链条。一旦发现违反《决定》食用或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等行为,严格按规定惩处。(冯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