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113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中,涉及到重庆逸亮食品山椒凤爪超标被罚,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就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12月18日,重庆市场监督管理局称,重庆逸亮食品山椒凤爪超标被罚,并就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据了解,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113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中,涉及重庆市1家生产企业。重庆逸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凤爪(辐照食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抽样单编号为:GC19000000002632626),最大允许限量为0.5g/kg,检验结果为0.541g/kg,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生产日期为2019年8月22日。针对重庆逸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0元,处罚款5000元。
重庆逸亮食品有限公司对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其产品不合格原因为腌渍工艺过程中,多次使用腌渍水,腌渍水中加入了脱氢乙酸钠,腌渍后,工人依然按照原配方在配料中添加脱氢乙酸钠及其钠盐,导致产品脱氢乙酸钠及其钠盐超标。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该公司对生产人员进行再培训,严格把控生产流程,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