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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重在供应链安全

2019-10-17 11:13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杨梨
  

粮食供给是国之命脉,但是,粮食供应链具有参与主体多、环节多、领域广的特点,易受到供应链内部环节不确定性及外部环境复杂性的影响。为此,必须建立完善粮食供应链风险的识别与防范机制,从制度层面保障粮食安全。

10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粮食安全》白皮书。白皮书突出强调了国家粮食安全是头等大事的战略定位,并指出,当前中国粮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但从中长期看,粮食供求仍将处于紧平衡态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任何时候这根弦都不能松。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9月9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的指导意见》,也提出要“努力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

粮食供给是国之命脉,但是,粮食供应链具有参与主体多、环节多、领域广的特点,易受到供应链内部环节不确定性及外部环境复杂性的影响,引发供应链中断的风险。随着农业新时代的到来和农业新技术的应用,粮食风险也在不断发生变化,这要求我们准确识别粮食供应链的关键风险点,预判粮食供应链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时提出风险防范的对策与措施。

粮食供应链的关键风险点,可分为如下三大类别。

粮食供应链内部核心环节的风险。例如: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面临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风险、原材料风险和生产风险。其中,原材料变动风险包括物质匹配不平衡、资源成本增加等因素。生产风险包括粮食种植面积减少、粮食产量低等因素。粮食加工制造业面临的风险,包括经营风险、库存风险和财务风险。其中,经营风险包括土地、户籍制度不完善、组织化程度低等因素。财务风险包括前期投入资金大、农业融资渠道少、供应链金融发展缓慢等因素。粮食产品经销商面临的风险,主要是粮食生产与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粮食供应链节点之间的风险。例如:信息风险,主要源于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与信息扭曲,以及现代化信息平台构建水平。合作风险,即粮食供应链节点各主体之间因利益分配不均、合作周期长短争议等引发的风险。信用风险,源于信用机制不完善和利己利益驱使因素导致供应链节点企业恶意违约的风险。物流风险,源于配送效率低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引发的供应链运营风险。

粮食供应链的外部风险。例如:经济风险,即由新贸易环境、税制改革、汇率波动、政策变化等引发的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即政府干预、产业结构调整及国际格局变动等带来的风险。竞争风险,源于中国粮食深加工设备与粮食加工业发展水平较低、农户缺乏议价能力引起的风险。

在以上三大类粮食供应链风险中,每个风险类别又分为多个风险影响因素。识别中国粮食供应链关键风险点,应首先在所有影响因素中排除因个体风险或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引起的风险,如人力资源成本增加、种植面积减少、粮农数量减少、利己利益驱使、农户缺乏议价地位、粮食深加工水平低、各主体信息不对称、前期投入资金较大、替代品多等因素。一方面,这些因素所引起的风险是常态风险或者个体风险;另一方面,这些因素并不必然引发粮食供应链的风险。

从实际情况看,当前中国粮食供应链运行需要关注的关键风险点,主要包括物资配置水平、现代化信息平台建设、合同恶意违约、税制变动、政府干预、国际格局、新贸易环境限制和产业结构调整。其中,需重点防范税制变动、产业结构调整、新贸易环境限制的影响。在乡村振兴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粮食供应链关键风险点的防范主要有四个方面。

突出关键风险点,构建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根据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的功能,可设立风险收集子系统、风险预警指标识别子系统、风险分析子系统、风险处理子系统以及动态监测数据库子系统。其中,风险收集子系统是风险预警系统的基础,风险预警指标识别子系统是风险预警系统的核心,风险分析子系统是风险预警系统诊断与监测的关键,风险处理子系统是风险预警系统的应急板块,风险动态监测子系统是风险预警系统的样本信息方案储存库,并伴随粮食供应链的发展不断升级。

建立和完善现代化信息平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必须利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以及大数据技术,全面整合国内各类粮食相关产业的信息平台资源,尽可能地向生产主体、经营主体公开政策信息以及专家建议信息,让生产主体、经营主体按市场规律自行决策,自发应对粮食供应链风险。在大数据背景下,政府可以引导和扶持供应链各环节主体建立大数据信息驱动的商业模型,推广“互联网+”及云技术。生产主体与经营主体通过线上线下的有效互动,可以促进粮食信息虚拟平台与现实市场的有效融合,及时发现与应对市场风险与经济风险。同时,粮食供应链的各主体作为市场参与者与受益者,应及时将决策信息反馈给政策制定部门和信息平台中枢,以便相关部门对未来粮食风险变化的趋势和粮食风险的严重程度进行科学判断。

提升国际信息获取和预判能力,弱化国际风险的不良影响。伴随粮食供应链全球化水平的提高,国际格局、新贸易环境以及他国政府干预、国际合同恶意违约等风险,也倒逼我国政府和产业界加强国际信息的获取与研判能力。一方面,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在粮食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培养一批既懂粮食供应链知识,又能进行信息渠道建设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要推动粮食供应链上的企业主体以及智库主体通过组织国际会议、参加国际展销会等方式来收集国际信息,强化对粮食风险的研判和防范。

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粮食产业链营商环境。优良的营商环境有利于粮食产业链形成内生风险防范机制。税制变动、政府干预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都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一方面,要在税制变动、政府干预等方面着力保障制度的稳定性、政策的连续性和粮食供应链的市场属性,按照市场规律和国际规则逐步优化政策环境,进行制度安排和政策安排;另一方面,要加强技术引导与市场引导,推动市场主体通过自发调整粮食产品结构、提高粮食产品的科技含量、调整市场结构来达到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从根本上防范粮食供应链风险。(丁冬 杨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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