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多种原材料勾兑的方式生产假冒名酒,一个制售假酒团伙的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1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了5起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典型案例,这起案件是其中之一。
相关调查显示,被告人李某在随州市曾都区南郊柳树淌社区独资成立一家酒业有限公司,2013年7月取得液态法白酒食品生产许可证。李某聘请多人,分别负责生产、技术以及专职销售工作。2012年,李某私刻“泸州原池酒厂”“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印章各一枚,并购进食用酒精、基酒、食品添加剂等原材料,与水按照一定比例勾兑调配。勾兑完成后,李某组织工人将上述勾兑白酒灌装成百年老窖、盛世郎酒、赖家老酱酒等共60余个品种的固态法白酒。
2012年至2015年,这一酒业有限公司向全国18个省68个县市销售白酒,金额共计10750397元。随州市曾都区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联合执法中发现这一酒业有限公司制售假冒白酒,遂联合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现场查扣61种假冒伪劣白酒共计17632件。经对61个品种的白酒进行理化指标的抽检检验,55个品种理化指标不合格。经湖北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这一酒业有限公司所生产的白酒均为假冒伪劣产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根据相关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另有多名参与人员被判刑,并处罚金。
除了这起案件之外,谢某等人通过网络销售假药案,何某等14人冒充专家销售治疗糖尿病药品案,郑某等人加工死猪肉案,周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也被通报。(梁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