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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网红“自热火锅” 竟然这么危险

2019-09-18 10:42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王宇阳
  

不用火、不用电,只需要加一瓶水,就能享受热腾腾的火锅……如今,号称“懒人自煮自热火锅”悄悄走红,一些品牌还纷纷推出米饭、面条、粉丝等自热食品。可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自热方便火锅虽然美味、快捷,却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自热食品的发热包属于易燃易爆品,消费者在使用时要非常小心,且坐火车和飞机都不允许携带。

什么是自热火锅

自热火锅不用火也不插电,它主要是由食材、食材锅、锅盖、外锅和发热包组成。其加热原理是利用发热包内的物质与水接触,释放出热量,从而使得上层食材锅内的食物吸收热量后温度升高。除“自热火锅”外,它也被称为“微火锅”“清煮火锅”“自煮火锅”等。

这个最初出现在微商朋友圈的产品,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餐饮和食品公司加入。从做火锅底料的到做连锁火锅店的,许多公司做起了自热小火锅生意。就连做零食的良品铺子,也在自家天猫旗舰店里卖上了自热火锅。现在去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搜索“自热火锅”,至少会出现近30个品牌。

吃个火锅还报警了!

但这种方便食用的热食中隐含着不小的安全风险。记者注意到,网上有不少关于自发热火锅使用时报警器会报警的报道,还有消费者将使用自热火锅时,引发燃气报警器持续报警的视频发到了短视频平台上。

消费者小陈自从一次在家吃自热火锅导致燃气报警器报警后,就不敢再吃了。据介绍,她当时按照使用说明的步骤在厨房操作,盖子开始冒热气后打算回屋待会,可还没离开厨房,燃气报警器就突然响了。

“当时吓了一跳,害怕燃气泄漏特意给燃气公司打了电话,对方上门检查后说燃气并未泄漏。”检查人员称可能是自热火锅惹的祸,因为燃气报警器只有检测到一氧化碳超标时才会报警,可能是自热火锅加热时释放的气体触发了警报。

此外,消费者小李告诉记者,有一次在家里玻璃茶几上吃自热米饭,盒盖上的排气孔刚冒气,就听到“嘭”的一声玻璃茶几的一角炸裂了,弄得米饭撒了一地。

记者随机购买了一盒自热火锅,拆开包装后,先将火锅底料和所有食材放入餐盒,并加入冷水。随后撕掉加热包外袋放入底层盒子,加凉水没过加热包。将食材盒置于加热包上,打开密闭盖上的透气孔将火锅盖严。几秒钟后便有蒸气喷出透气孔,几分钟后盒子中传出“咕噜咕噜”水沸腾的声音,盒体受热膨胀变形,靠近饭盒能感受到高温。过了10多分钟,盒子发出“嘭”的一声,然后记者家中的燃气报警器响了起来。关掉燃气报警器又等了几分钟,打开密闭盖,高温蒸汽扑面而来。在食用过程中,自热火锅一直保持较高温度。食用完一个小时后,饭盒外部仍感觉烫手。

厂家这样说

报警器为什么会持续报警?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燃气报警器持续报警呢?记者拨通了发热包生产厂家的电话。“发热包发热的时候,会产生微量的氢气,因为氢气导致烟感器报警。”某发热包生产厂家负责人表示。氢气是一种具有可燃性和还原性的气体,纯净的氢气在空气中安静地燃烧,而不纯的氢气在燃烧时可能产生爆炸。

发热包产生氢气有没有危险?

不过,针对发热包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氢气,生产厂家的人员对记者声称“绝对没有安全隐患”。

某发热包生产厂家负责人告诉记者:“是没关系的,如果说那个东西很危险的话,它在市场上也不可能会这么火,你不要想得那么危险,没那么危险,大企业都在做。”

安全测试

1 在密闭空间里,发热包有爆燃风险

发热包的厂家说绝对没有安全隐患,可是,关于自热食品使用过程中报警器报警的报道却不时出现。那么,发热包遇水反应后究竟存不存在安全隐患?

不久前,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报了对20件自热方便火锅类产品的测试情况。试验项目包括外观及包装标识检查、锅体表面温度、发热包遇水反应释放气体、发热包二次加水反应、发热包成分及含量等指标。测试结果显示,测试的发热包均属于“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

国家化学制品安全质检中心常务副主任商照聪告诉记者:“我们做了很多实验,基本上每包加热包大概能产生40升氢气。氢气在空气中的燃烧极限是4%到75.6%,当然还有其它一些封闭,或者半封闭的条件,比方说车内,都会存在类似的风险。”

2 旅游大巴上一起吃火锅,也需当心

不光自热食品在密闭空间使用时,可能带来爆燃的风险, 在一些公共场合,密集大量地使用,也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国家化学制品安全质检中心主任助理肖秋平说:“比如说旅游大巴、长途大巴行驶过程中,很多游客并不知道,这里面会产生氢气,大面积、大量地使用自热火锅,有可能导致氢气在车辆里面累积,特别是夏天,开着空调,整个车厢是密闭的环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达到了爆炸下限浓度,碰到一点点的火源,并不需要打火机这种火源,可能身上的一点静电,或是电路的一些火花,足以引发爆燃事故了。”

3 用完丢弃的发热包,仍存安全隐患

专家还告诉记者,不光自发热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达到氢气的爆燃极限值后,有可能带来爆燃的风险,使用完丢弃的发热包,也同样存在安全隐患。

上海消保委此次试验中,还将反应过的20个样品发热包再次浸没于水中。结果表明,有14件样品的发热包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持续放气现象。反应持续时间均超过3分钟,最长可达8分钟。

如果这样的加热包被丢弃后,在垃圾桶等密闭的空间里跟水相遇,再加入一点火源,就可能燃烧。

安全警示待规范 安全标准需出台

在产品标准方面,目前国内暂无自热方便火锅类产品和发热包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事实上,这种不可预知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需要在用户使用前进行明确地提醒。可是记者发现,目前市场上没有一个自发热产品针对这些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警示。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指导部主任蔡恩提出:“发热包的生产企业,首先应该是对它发热包所含的成分以及相关的比例,包括重量应该去做进一步完善的测试和分析,来保证这个发热包能够充分反应,并在消费者使用时能够保证到消费者使用的安全。”

本次测试中有18件样品的发热包标注了主要成分及对应企业标准代号。按标注的主要成分可分为两组:组别Ⅰ为氧化钙、铝粒、碳酸氢钠;组别Ⅱ是氧化钙、铝粉、碳酸钠、氢氧化钠。其余2件自热方便火锅样品的发热包未注明成分和企业标准代号。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十部委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铝粉”属于危险化学品。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中的危险货物一览表里,“未涂层”铝粉属于列明的4.3项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氢氧化钠属于列明的第8类腐蚀品。在航空运输时,氧化钙属于列表中列明的第8类腐蚀品。发热包属于列表中列明的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基于发热包具有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危险性,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的分类标准,自热方便火锅产品在运输中属于危险货物。

因此,中国民航系统已经全面禁止携带自发热产品上飞机。广西出台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禁止在动车上使用自带加热的食品。

使用提醒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

●使用前须阅读产品使用说明,并严格按照提示内容操作,特别是不要在汽车等密闭、狭小环境中使用,避免明火,且未成年人在成人指导下方可使用。

●使用中应注意将产品放置于防烫桌面上,避免触碰外锅,以免烫伤。

●使用后的方便火锅垃圾应避免大量堆积或与水直接接触,并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分类,使用后的发热包应当按有害垃圾分类处置。

自热食品原料存在营养丧失问题

黑龙江省营养师协会会长、国家一级营养师殳荣表示,自热食品中蔬菜类原料存在的营养丧失的问题,其营养价值无法与鲜菜相比。(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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