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甜蜜”也敢假冒,知识产权保护“甜度”不打折。日前,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一起侵犯“玉棠”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查处一条涉及产、运、供、销、存各环节的违法制售假冒“玉棠”牌白砂糖的产业链,涉案企业售出假冒白糖6万公斤,被罚款58万余元。据悉,该案件被评选为首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十佳案件”之一。
去年以来,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匿名举报,反映辖区有疑似假冒“玉棠”白砂糖的兜售行为。执法人员仔细查验涉案白糖的感官品质,发现其外表泛黄,缺斤少两,且价格显著低于市场价。该局第一时间对涉案产品进行商标权利鉴定和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判定涉案白砂糖为假冒侵权商品。
虹口区市场监管局表示,“玉棠”牌白砂糖自20世纪90年代初问世,30年来,先后荣获上海著名商标、上海畅销金品、上海名牌产品等诸多荣誉,享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制假售假者因此盯上这个“易于发财的机会”,形成原料采购—制假售假—市场流通完整齐全的制售假冒“玉棠”牌白砂糖的违法产业链。违法者自以为高明,生产假糖的为流动作业的自然人,藏匿于郊区工业园之深处。销售渠道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对外“高度警惕”,且将违法产品销售至宝山、虹口、浦东、闵行等多个区域,严重损害了“玉棠”的品牌形象和“上海制造”的声誉影响。
鉴于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巨大,且涉嫌刑事犯罪,虹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托两法衔接平台,第一时间联合虹口公安、检察院共同查办此案,将涉嫌制售假糖的多名自然人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虹口区市场监管局则对涉案企业进行调查处置。经查实,涉案企业自2017年7月起至案发,售出假冒白糖6万公斤,销售金额达45万余元。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针对涉案企业销售明知假冒白糖的违法行为,虹口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58万余元的处罚决定。
记者了解到,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中没有局限满足于商标这一“形式和直观”的表面问题,主动深入进行了食品安全监测,在涉案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前提下,追究相关企业的商标侵权责任,同时采集了大量第三方机构的证据,包括商标权利鉴定、食品安全检测、司法货值审计等,让涉案企业心服口服。(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