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2月18日,广东市监公布2019年第4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称,标称广东农夫山庄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鱿鱼丝因检出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被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广东市监提示群众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可拨打热线举报。
2019年12月1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9期)》。
据通告,汕尾市信利广场贸易有限公司通航路店销售的标称广东农夫山庄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鱿鱼丝被检出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N-二甲基亚硝胺是一种高毒物质,该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很少,前体物质胺类、硝酸盐、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微生物或者天然催化剂的作用下可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一般食品中含量较少,如长期食用腌制、熏腊肉制品,对身体健康会产生危害。不合格原因可能是成品储运不当;腌制、熏、腊等加工方式控制不严;原料带入等。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