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督局获悉,辽宁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今年,全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达到100%。
省市场监督局将以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餐单位为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和记录、贮存和加工管理等情况。在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方面,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三位一体”联防机制。
同时,省市场监督局还将严查校园周边等无证生产经营小食品,以小食品销售集散地、校园及其周边超市、食杂店、小摊贩经营的调味面制品(辣条)、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小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无进货台账以及经营来源不明、假冒、过期、三无、山寨以及香精、色素、甜味剂、防腐剂超标食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