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全面落实青海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属地管理责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高品质、高附加值发展,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谋定“四个提升”行动,确保风险隐患在可控范围内实现质量提升目标。
据悉,青海省市监局谋定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在2019年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公开率达到60%以上,建档率达到100%;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两库一单”,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实现食品小作坊的分类监管、动态监管;2020年底“双随机”和日常监管率达到90%以上;到2021年底,全省建设450家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每个县〔市、区〕10家),以点带面引领和推动小作坊行业规范发展,获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业主食品安全法律知晓率达到100%,公众知晓率达到60%以上。通过三年的指导、帮扶,实现全省食品小作坊许可率90%以上,每个市州府所在地创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示范区、街1-2个。
进行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行动,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市场主体信息公开、质量管理责任人员信息公开、风险分级信息公开、质量认证体系信息公开、网格监管信息公开、企业食品安全自查信息公开均达到100%。
提升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使获证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乳制品生产企业达到30%以上,企业原辅料管控率达到100%,自检自控率达到100%,建立实施HACP体系的企业达到100%。
同时,规范提升肉制品生产过程管理,使获证肉制品生产企业中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要达到40%以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率达到6个100%;实行原料供应商审核制度的企业达到100%;原料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进口原料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管控持证率达到100%;企业生产肉制品自检自控率达到100%;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CP体系落实率达到100%。(谭梅 王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