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周健民表示,通过粮食立法建立以各级粮食主管部门为主体的行政监督检查体系,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与粮食管理全过程相对应的监督检查执法权、行政强制执行权和行政处罚权,让“纸面上的法”真正落实为“行动中的法”。
“居安思危,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确保粮食安全底线,对于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土壤学家,粮食安全问题始终是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周健民关注的话题之一。
关于《粮食法》的具体内容,周健民有自己的思考。他认为,这部法律应包括粮食生产与经营、粮食储备与调控、粮食质量与卫生安全、粮食预警与应急、粮食安全意识与责任、粮食产业发展、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强化对粮食安全的全过程管理。并且《粮食法》立法应加强和完善粮食领域立法,与国际惯例有效衔接,把行之有效的粮食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具备完备的法律规范去适应世贸规则。此外,周健民建议,通过粮食立法建立以各级粮食主管部门为主体的行政监督检查体系,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与粮食管理全过程相对应的监督检查执法权、行政强制执行权和行政处罚权,让“纸面上的法”真正落实为“行动中的法”。(缪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