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建行各二级分支行,各县(市、区)支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强“三农”领域金融合作,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统筹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业全面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引导乡村振兴扶持政策与建行信贷资金有效对接,发挥建设银行金融产品丰富、信息技术先进等优势,将金融资源优先配置到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二)任务目标。通过双方合作,力争在未来五年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累计提供总额不少于3000亿元的涉农贷款支持,有力助推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明显提升,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能。
二、突出合作支持的重点
(一)支持十个千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促进转型升级。积极推进优势特色产业聚集发展,做强做优做大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食用菌、乡村旅游和乡村物流十大乡村特色产业,力争到2022年10个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均超千亿元。推动打造一批全产业产值规模超百亿元产业强县、规模超十亿元产业强镇和超亿元一村一品特色农业产业示范村。同时,创建一批省级及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及以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二)支持特色现代农业“五千工程”,提升发展质量。支持全省培育1000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建和改造1000个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处理中心、创建1000个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新增“三品一标”认证1000个、培育1000个特色产业示范村。
(三)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绿色发展。按照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的方式,鼓励开展“第三方治理”、整县推进,加快畜禽粪污、病死畜禽等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开展“第三方治理”、 整县推进,着力探索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探索利用PPP模式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形成畜禽粪污农业废弃物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筛选支持一批实力较强、运作规范的运营主体,金融资金予以优先支持。
(四)支持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产业融合。大力支持一批发展基础良好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村产业融合先导区、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建设,积极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中应用,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打造智慧乡村生态圈,提升涉农金融服务品质。积极探索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提供多元化的融资融智服务,因地制宜支持一批高品质农产品标准化原料基地、现代农庄和家庭农场等与二三产业对接和融合互动。
三、强化农业农村部门服务和指导
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贴近农村基层、了解农民需求、熟悉农业生产行业管理的优势,强化指导,优化服务,着力发挥金融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支撑作用。
(一)推荐优质项目。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转变过去单纯依靠财政直接投入的思想,切实加强与建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以产业兴旺为重点,了解当地对乡村振兴的融资需求,不断筛选出有潜力的优质乡村振兴项目,向建设银行推荐需要贷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特色农业产业示范村及相关贷款项目,会同建设银行共同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增进信息共享。与建设银行共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的最新信息,会同建设银行参与乡村振兴重大农业项目建设调研。了解建设银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信贷政策,发布建设银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相关产品介绍,协助建设银行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三)加强政策对接。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政策、特色现代农业“五千工程”项目等与建设银行信贷资金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更多贴息、补助、担保、税费减免等政策向获得贷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倾斜。
四、建设银行切实加大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
(一)优先保障金融需求。坚定履行大行担当,积极探索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加大涉农和扶贫领域信贷投放,在未来五年累计提供总额不少于3000亿元的意向性贷款支持,并在信贷资源、授信政策、利率定价、业务流程等方面给予优先保证;积极推动政策性担保公司和保险机构发挥对“三农”群体的信贷增信作用,构筑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增信体系,共同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新平台。
(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积极探索,加快打造一批符合“三农”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重点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多样性,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村微型金融,支持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涉农信贷产品,持续推出闽茶、闽果等“闽”字号系列融资产品,更好地满足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信贷需求。
(三)打造涉农金融品牌。发挥集团综合优势,强化产品服务和渠道集成,努力打造涉农金融服务品牌。在提供存、贷、汇业务基础上,面向县域乡镇客户发行专属“智惠卡”,提供专属服务;主动对接农村各项改革政策,整合各项表外资金资源,积极开展资管投行等业务,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探索“互联网+农业”服务新模式,将网络供应链、善融商务、小微快贷等线上产品更多惠及农村地区企业和广大农户,搭建线上线下全覆盖的服务体系。
(四)提升普惠金融水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以“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为平台,扩大建行“裕农通”覆盖面,加快建设一批农村自助银行、普惠金融服务网点,优化移动客户端服务,构建层次多元、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渠道,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现金存取、付款汇款、生活缴费、交易结算、理财投资等基础金融服务需求,打通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建立良好工作协调机制
(一)加强合作,务求实效。省农业农村厅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共同建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协调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建行机构要建立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和长效的合作机制,切实提升合作水平,积极创新合作方式,定期通报合作进展,共同研究确定年度乡村振兴重点支持领域和重点合作项目,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合作的时效性,把乡村振兴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作为,精准对接。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的项目要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管理规范、运营良好、示范性强,且融资需求比较迫切。对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符合信贷规定的项目,建设银行要及时纳入营销和信贷支持范围,按照择优扶持、控制风险的原则,优先受理、优先调查评估、优先安排资金规模,积极为重点合作项目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三)强化跟踪,及时总结。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建设银行要及时总结《“发展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后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等情况,跟踪分析在合作对接、项目申报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建议。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建设银行各二级分行每年汇总分析上一年项目推荐、贷款投放和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落实当年乡村振兴领域合作工作措施,并于当年5月底前将合作支持乡村振兴的情况及建议等报省农业农村厅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建行要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成功模式,加强推广和宣传工作,共同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农业、投入农业。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
2019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
关于发展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建行各二级分支行,各县(市、区)支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强“三农”领域金融合作,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统筹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业全面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引导乡村振兴扶持政策与建行信贷资金有效对接,发挥建设银行金融产品丰富、信息技术先进等优势,将金融资源优先配置到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二)任务目标。通过双方合作,力争在未来五年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累计提供总额不少于3000亿元的涉农贷款支持,有力助推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明显提升,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能。
二、突出合作支持的重点
(一)支持十个千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促进转型升级。积极推进优势特色产业聚集发展,做强做优做大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食用菌、乡村旅游和乡村物流十大乡村特色产业,力争到2022年10个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均超千亿元。推动打造一批全产业产值规模超百亿元产业强县、规模超十亿元产业强镇和超亿元一村一品特色农业产业示范村。同时,创建一批省级及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及以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二)支持特色现代农业“五千工程”,提升发展质量。支持全省培育1000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建和改造1000个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处理中心、创建1000个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新增“三品一标”认证1000个、培育1000个特色产业示范村。
(三)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绿色发展。按照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的方式,鼓励开展“第三方治理”、整县推进,加快畜禽粪污、病死畜禽等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开展“第三方治理”、 整县推进,着力探索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探索利用PPP模式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形成畜禽粪污农业废弃物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筛选支持一批实力较强、运作规范的运营主体,金融资金予以优先支持。
(四)支持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产业融合。大力支持一批发展基础良好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村产业融合先导区、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建设,积极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中应用,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打造智慧乡村生态圈,提升涉农金融服务品质。积极探索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提供多元化的融资融智服务,因地制宜支持一批高品质农产品标准化原料基地、现代农庄和家庭农场等与二三产业对接和融合互动。
三、强化农业农村部门服务和指导
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贴近农村基层、了解农民需求、熟悉农业生产行业管理的优势,强化指导,优化服务,着力发挥金融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支撑作用。
(一)推荐优质项目。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转变过去单纯依靠财政直接投入的思想,切实加强与建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以产业兴旺为重点,了解当地对乡村振兴的融资需求,不断筛选出有潜力的优质乡村振兴项目,向建设银行推荐需要贷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特色农业产业示范村及相关贷款项目,会同建设银行共同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增进信息共享。与建设银行共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的最新信息,会同建设银行参与乡村振兴重大农业项目建设调研。了解建设银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信贷政策,发布建设银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相关产品介绍,协助建设银行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三)加强政策对接。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政策、特色现代农业“五千工程”项目等与建设银行信贷资金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更多贴息、补助、担保、税费减免等政策向获得贷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倾斜。
四、建设银行切实加大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
(一)优先保障金融需求。坚定履行大行担当,积极探索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加大涉农和扶贫领域信贷投放,在未来五年累计提供总额不少于3000亿元的意向性贷款支持,并在信贷资源、授信政策、利率定价、业务流程等方面给予优先保证;积极推动政策性担保公司和保险机构发挥对“三农”群体的信贷增信作用,构筑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增信体系,共同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新平台。
(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积极探索,加快打造一批符合“三农”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重点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多样性,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村微型金融,支持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涉农信贷产品,持续推出闽茶、闽果等“闽”字号系列融资产品,更好地满足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信贷需求。
(三)打造涉农金融品牌。发挥集团综合优势,强化产品服务和渠道集成,努力打造涉农金融服务品牌。在提供存、贷、汇业务基础上,面向县域乡镇客户发行专属“智惠卡”,提供专属服务;主动对接农村各项改革政策,整合各项表外资金资源,积极开展资管投行等业务,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探索“互联网+农业”服务新模式,将网络供应链、善融商务、小微快贷等线上产品更多惠及农村地区企业和广大农户,搭建线上线下全覆盖的服务体系。
(四)提升普惠金融水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以“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为平台,扩大建行“裕农通”覆盖面,加快建设一批农村自助银行、普惠金融服务网点,优化移动客户端服务,构建层次多元、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渠道,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现金存取、付款汇款、生活缴费、交易结算、理财投资等基础金融服务需求,打通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建立良好工作协调机制
(一)加强合作,务求实效。省农业农村厅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共同建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协调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建行机构要建立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和长效的合作机制,切实提升合作水平,积极创新合作方式,定期通报合作进展,共同研究确定年度乡村振兴重点支持领域和重点合作项目,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合作的时效性,把乡村振兴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作为,精准对接。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的项目要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管理规范、运营良好、示范性强,且融资需求比较迫切。对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符合信贷规定的项目,建设银行要及时纳入营销和信贷支持范围,按照择优扶持、控制风险的原则,优先受理、优先调查评估、优先安排资金规模,积极为重点合作项目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三)强化跟踪,及时总结。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建设银行要及时总结《“发展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后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等情况,跟踪分析在合作对接、项目申报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建议。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建设银行各二级分行每年汇总分析上一年项目推荐、贷款投放和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落实当年乡村振兴领域合作工作措施,并于当年5月底前将合作支持乡村振兴的情况及建议等报省农业农村厅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建行要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成功模式,加强推广和宣传工作,共同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农业、投入农业。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