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陈炳秋 卢月嫦) 阳江市市场监管局江城分局依托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全力推进药店实施销售发热咳嗽用药相关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目前,全区共有药店413家,已全部在智慧食药监系统注册,累计上报相关信息12971条。
全面动员,确保系统注册规定落实到位。为确保药店100%在系统注册,做好人员信息排查工作,该分局业务股室迅速组织各市场监管所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逐家逐户通知药店,并上门张贴《关于实行疫情防控购买发热发热、咳嗽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公告》《关于购买发烧、咳嗽药品人员实名登记信息的温馨提示》《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流程》等告示,督促指导药店做好系统登记注册工作。同时,对全区药店的营业情况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核实已停业但未注销的17家药店的具体情况,经过动员,其中4家已主动办理注销。
加强督促,确保信息报告制度执行到位。该分局要求药店在入口处设卡并张贴“进药店、戴口罩、测体温、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必须出示身份证并登记现详细住址”警示牌,务必对购买发热咳嗽用药品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做好人员信息登记上报。同时,对发现以下四类人员:一是14天内来粤的湖北、温州人员;二是14天内曾到过湖北、温州等疫情高发地的人员;三是与前两类有接触史的人员;四是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劝导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将信息上报智慧食药监系统,同时向当地“三人工作小组”报告,以便进一步做好疫情线索排查。截至2月26日,共排查药店上报的疫情线索19条。
强化抽查,确保信息真实性核实到位。该分局以市场监管所为单位组成8个检查组,对未配备测温枪、未落实先测温后进店、未详细登记顾客居住地址、店员未佩戴口罩的药店,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改正,逾期不改的,一律责令其暂停营业。截至2月26日,已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0份。该分局黄思泉局长多次亲自带队到药店进行检查,对药店上报的登记信息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通过对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最前哨、瞭望台的作用,阳江市市场监管局江城分局织严织密基层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的“四早”疫情线索信息传递、反馈处置网,为保障疫情防控“一个不漏”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