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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业农村厅

关于报送江苏省农委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2019-02-25 13:55来源:江苏省农委编辑:李玉堂
  

省政府: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16〕30号)要求,现将我厅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随文上报,请审示。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月24日

抄送: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法规司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印发

附件:

省农业农村厅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8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厅按照《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让法治成为江苏现代农业发展核心竞争力的目标定位,以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为主线,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创新推动法治农业建设,为我省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亮点

一是依法行政有新作为。在全国同行率先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全省农业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覆盖面达98%以上,稳妥处理涉厅行政复议案件15件、应诉案件14件。6月,我厅被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通报认定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优秀等次。二是农业立法有新突破。《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由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江苏省种子管理条例》(修订)已正式列入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先后研究制定《江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等5部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向省政府主管部门备案。三是涉农审批有新佳绩。深化农业“放管服”改革力度,研究出台《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审批优化准入管理措施》等4个文件。90%以上涉农审批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连续三年获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行政审批绩效考核”一等奖。四是信用建设有新优势。与人行南京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在丰县启动第3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连续三年被省信用办评为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五是普法教育有新亮点。组织全省农业系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参加全省机关第六届“万人学法”网上答题活动,勇夺全省“万人学法”知识竞赛总决赛第一名,同时荣获本次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成功举办第二届“情暖三农·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六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稳居全国前列。江苏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连续6年在农业农村部延伸绩效考核中位列优秀等次,部农产品质量监管司把我省金坛区黄金村作为基层联系点。

二、主要工作举措及做法

(一)突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推动。年初制定下发《2018年全省农业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省农委法治宣传教育“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明确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4月份召开全省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会议,8、12月分别召开全省农业法治建设、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农业信用体系建设三次工作座谈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有效地增强全省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使命感、责任感,促进面上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是强化制度落实推动。严格执行《省农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苏农党[2016]39号),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为。对事关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加强制度制约监督,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比如在组织实施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等15个重大项目和制定《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江苏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等5部规范性文件等事项上,均按照“五个程序”进行,确保重大决策科学民主。

三是强化法律服务推动。积极践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研究出台《省农委积极稳妥推进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省农委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等两个文件,目前,已有4名同志依法依规取得公职律师职业资格。去年以来,按照省人大和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先后多次就生态文明建设、“减证便民”行动、乡村振兴战略、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等内容,对11件涉农地方性法规、5件政府规章及2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上报结果。据统计,2018年度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审核我委经济合同420份,政策性文件20份,审查立法征求意见稿110份,提供法律咨询46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份,参与重大事项谈判25次,稳妥处理涉厅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等案件共29件。

(二)突出“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

一是梳理机构改革后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对原农委、农机、农开、海洋渔业等四大系统的权力清单进行梳理整合,形成省农业农村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其中行政许可59大项(84子项)、行政处罚322项、行政强制37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奖励15项、行政确认19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17项,合计477项。

二是有序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全面梳理排查实施行政权力以及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要求相对人提供的证明事项,共梳理出176项国家层面设定证明事项、6项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39项省级部门设定的证明事项,并按规定及时报省司法厅审核。

三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加大不见面审批力度,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创优管理服务,自觉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年办件量、EMS投递率、相对人满意度等多项指标位于入驻大厅省级机关前列。我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被省级机关“巾帼建功”领导小组表彰为“省级机关巾帼文明岗”,服务“窗口”被省政务办评为“红旗窗口”,“窗口”负责人被评为优秀首席代表,3名工作人员被评为先进个人。

(三)突出诚信农业能力建设

一是开展第三轮信用管理项目应用试点。把丰县列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重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围绕破解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堵点”、“痛点”及“难点”,加快打造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优质化营运环境,深入探索形成县级地区农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与发展路径,为全省面上工作开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二是研究制定严重失信行为划分标准。组织起草《江苏省农资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为推进农资领域信用建设,惩戒农资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领域严重失信对象名单管理提供制度遵循,近日,还与人行南京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江苏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剖解“三农”融资难题、提高农民诚信意识,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提出指导意见。

三是强化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搭建交流平台,举办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和业务培训班,邀请省信用办、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有关领导和专家到会授课,并就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信用管理、信息共享服务、信息审查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联合惩戒系统应用等方面与参训代表进行深入座谈、互动交流,取得答疑解惑的效果。

(四)突出普法宣传引领作用

一是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三季度,组织三个督察组分赴苏南、苏中、苏北三个片区12个县(市),采取座谈交流、专家点评、查阅台账和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全省农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最终形成督查报告分别向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和省司法厅报送。此外,还先后组织“法制大讲堂”和“全省农业系统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班”,邀请有关法学专家到场作法制辅导讲座。

二是参加全省机关第六届“万人学法”知识竞赛。下半年以来,我厅根据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组织全厅449名机关干部参加“万人学法”网上答题,其中厅领导17人、处级干部114人,分别占应参赛人数的95%和97%。之后,在全省选拔的12支决赛单位中,我厅3名选手不畏强手、技压群芳,摘得“万人学法”知识竞赛桂冠,同时我厅还荣获本次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

三是举办第二届“情暖三农·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在第五个“12·4”国家宪法日暨第十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我厅在南京江宁区湖熟街道尚桥社区成功举办“情暖三农·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到场领导向市、区普法志愿者代表赠送法律书籍,法律专家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解答婚姻财产分割、经济合同纠纷、老人赡养等法律问题,通过活动展板方式向当地群众宣传法律常识,整个活动受到当地居民群众广泛好评。

(五)突出行政执法与农产品质量监管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以提高业务素质为核心,建立农业法制机构和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轮训常态化工作机制。2018年举办全省农业系统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班和农业行政审批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训班2期、农委机关干部“三农”法制大讲堂1期、全省农业执法骨干业务知识培训1期。分两批选送省市县执法骨干参加农业农村部法规司主办的“全国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班”,其中5名学员被评为优秀学员。年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省推选的111份优秀案卷进行省级终评,最终评选出省级优秀案卷并进行通报。完善农业执法信息平台,利用“双随机”模块,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全程留痕、责任追溯,有效地提升了农业执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农业品牌化建设。目前我省已授牌、在创的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达35家。前不久,农业农村部已正式批复同意江苏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我省成为继浙江、上海之后全国第3家整省创建单位。开展追溯应用推广行动,已初步实现省市县“一张网”和追溯、监管、速检“一网通”。全省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8%以上,2018年省级地产蔬菜、畜禽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9.4%和99.6%,蔬菜比去年提高0.6个百分点,畜禽产品下降0.2个百分点。全省绿色有机食品总量规模居全国领先水平。

三是强化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我省各级农业部门积极探索创新,硬化推进措施,加大市场监管和源头治理力度,农资市场秩序稳中向好,农资打假、生猪屠宰、动物诊疗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全省2018年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7279人次,检查企业38704个次,整顿市场6713个次,受理举报案件447件,各类违法案件立案759件、办结608件,其中案值5万元以上或移交司法机关的大要案5起,查获违法农资52.1万公斤,罚没518.32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793.35万元。全省共实施产地检疫动物10.79亿头(只),屠宰检疫动物产品266.75万吨,共检出病害动物、动物产品28.63万头(只)。在全国检疫大赛中荣获佳绩,取得个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和团体奖第四名的优异成绩。

(六)突出权力监督与规范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每年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省政府及省依法办报告推进农业法治建设情况。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两会”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把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作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重要形式,注重倾听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2018年办理建议提案共83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37件,省政协委员提案46件。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发挥江苏农业农村厅官网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制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并在网上公布,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办理要求。据统计,1-11月共答复依申请公开19件。厅官方微博、微信分别发布信息336条、668条,厅官方微博、微信分别发布信息390篇、739篇,《走进新农村》电视栏目播出52期。按规定落实新闻发布制度,2018年我厅参加省委、省政府新闻发布会6场,参与省有关部门组织的新闻发布会2场,以厅名义组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发布活动12场。

三是化解矛盾纠纷。我厅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年初下发信访工作要点,重要来信厅主要领导批示办理。先后3次召开厅党组会和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信访问题,切实解决信访工作中疑难问题。2018年以来,厅有关领导多次带队实地调查处理信访案件,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厅办公室会同相关业务处室赴淮安、泰州、连云港就信访工作进行专题督查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上报农业农村部。据统计,2018年全厅信访总量591件(人次),比上年下降33.67%;全省农业系统仲裁机构受理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17931件,其中行政调解16718件、仲裁裁决1079件。

在肯定过去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治农业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比如:行政审批“一张网”建设功能有待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建立有待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建设有待加快、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有待增强、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有待创新、涉厅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的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下一步我们将本着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循序渐进,依法依规妥善加以解决。

三、2019年主要工作打算

2019年,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作出的部署要求,以提升法治建设质量为核心,围绕农业法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行政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法治农业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把农业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以法治建设高质量护航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与教育。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档案记录、情况通报制度,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旁听庭审等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厅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确保普法《责任清单》落地见效。二是创新推进依法行政机制。做好《江苏省种子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蚕种管理办法》的修订,争取年内出台。引领农业系统普遍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持续推进农业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努力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探索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和目录化管理制度。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90%以上涉农审批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稳步推进涉农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认真落实《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审批优化准入管理措施》等4个文件精神,破解农业领域“准入不准营”问题。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各类涉农无谓证明,减少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四是着力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作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的重要抓手,重点抓好“三个一批”:引导支持新创建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总结推广“四全”监管等一批特色创建模式,打造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和重点农产品全产业链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示范载体。五是切实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加强《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出庭应诉队伍建设,熟练掌握行政诉讼规则,提高庭审应对能力。六是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推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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