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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农村厅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农业防涝抗灾及灾后生产自救工作督导的通知

2019-02-24 16:51来源:黑龙江省农委编辑:李玉堂
  

各有关市(地)农委: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防汛抢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庆伟书记的指示和部署以及文涛省长在全省防汛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的要求,落实刘忻副省长专题会议的具体安排,积极应对强降水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认真做好防涝抗灾及灾后自救工作,省农委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委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对防洪抗涝重点地区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督导从7月28日开始,到农业抗灾自救结束。

二、工作任务

重点督导哈尔滨市、绥化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伊春市、黑河市、佳木斯市和农垦等地区防涝抗灾工作开展情况,主要任务包括:

1.防涝抗灾工作部署情况。各地对农业防汛抗灾工作组织领导,灾情调度和预警,以及抢排积水等工作情况

2.农业生产抗灾自救情况。各地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灾区,科学指导农民抗灾自救等情况。

3.科学防控病虫灾害情况。各地稻瘟病、马铃薯晚疫病、三代黏虫和玉米螟等“两病两虫”发生及防控情况。

4.促进农民灾后增收情况。各地积极收集和发布劳务用工信息,组织受灾农户外出打工创收,减少因灾损失情况。

5.农业保险赔付情况。各地协调保险公司,搞好灾情核查、赔付情况。

6.灾后防疫工作情况。各地县乡农业部门干部加强农村环境整治,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进水村屯及时灭菌消毒防疫情况。

7.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情况。组织各级农业部门干部和技术人员宣传汛期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农业安全事故,确保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情况。

三、工作分工

全省共分成6个工作组:

第一组:由王金会主任带队,省农业技术推广站牵头,省种子管理局配合。负责佳木斯市。

第二组:由邢志广副主任带队,科技教育处牵头,省环保站配合。负责哈尔滨市。

第三组:由李世润副主任带队,种植业管理处牵头,省植检植保站配合。负责绥化市、伊春市。

第四组:由孙化库副主任带队,农业产业化处牵头,省种子管理局配合。负责黑河市。

第五组:由陶可全总农艺师带队,省经济作物技术指导站牵头,省土肥管理站配合。负责齐齐哈尔市、大庆市。

第六组:农垦系统由农垦自行组织力量进行督导。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督导工作组要充分认识此次督导工作的紧迫性及重要性,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搞好督促检查工作。各市(地)、县(市、区)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此次督导工作。市(地)、县(市、区)农业部门也要成立督导组,积极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二要深入基层督导。各督导工作组要深入村屯、到农户、到地头,调查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及时提供技术指导,促进防涝减灾及灾后生产自救工作有序推进。遇有群众困难,要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或上级相关部门反映沟通,带头化解矛盾。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各督导工作组要按照省委关于开展作风整顿活动的要求部署,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不给地方和农民添麻烦,树立严谨务实的良好形象。

四要加强信息反馈。各督导工作组要对所负责的市(地)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每周向省农委报送一次基层进展情况,动态信息可随时报送,保证信息畅通。

省农委联系人:赵  欣  0451-82620105  15645185794

电子邮箱:hljshchch@126.com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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