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6日上午,国家药监局局长焦红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部部长柳永珍在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大韩民国食品医药品安全部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谅解备忘录》)。《合作谅解备忘录》明确了双方未来的合作领域和方向,同意通过高层会晤、人员互访和培训、信息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双方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领域的合作。
《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署之前,焦红与柳永珍一行进行了工作会谈。焦红介绍了中国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基本情况,同时表示,当前国家药监局正在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体系,积极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产品上市后监管,加大国际合作力度。柳永珍表示,韩方十分重视与国家药监局开展交流与合作,希望未来双方在《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进一步加强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领域的合作,共同提高监管能力,使两国人民从中受益。
双方还就共同关注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相关议题进行了交流。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