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宁夏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实行登记管理,对食品小摊点实行备案管理,让监管更加规范,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在3月1日起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自治区政府近日审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将于6月1日起实施。
“一条例两办法”明确规定,宁夏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实行登记管理,对食品小摊点实行备案管理。“三小”登记证和备案卡应记载经营者姓名、生产经营项目、生产经营地址、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应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挂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健康证明等证件,从业人员应当与证件记载人相符。
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宁夏提出对食品小销售店经营登记实行申请人“承诺制度”,不需要实施现场核查,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可当场或当日发放食品经营登记证;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