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药品监管局下达2019年化妆品国家抽检任务,将在经营环节抽检包括婴幼儿护肤类产品在内的10类化妆品共500批次,重点关注城乡结合区域及网络销售渠道。
根据抽检任务,2019年全区将在经营环节抽检婴幼儿护肤类产品、染发类产品(氧化型染发产品)、宣称祛痘/抗粉刺类产品、防晒类产品、国产非特殊用途一般护肤产品、烫发/脱毛类产品(物理脱毛类产品除外)、祛斑/美白类产品(非面膜类产品)、牙膏等10类产品,共500批次,涉及277个检测项目。抽检结果将作为行政执法依据,相关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随着监管措施的不断加强,不合格化妆品有向城乡集合部及网络渠道流入的特点。因此,在抽检场所的选择上,监管部门将主要关注城乡结合区域及网络渠道。抽检场所选在集散市场、商场、超市、药店、专卖店、美容美发场所和网络销售等经营单位。任务还特别提出,县城抽样批次所占的比例不低于40%。
据了解,近年来,广西的化妆品抽检以重点场所、重点品种为目标,加强对既往发现问题较多的场所或产品的抽检力度,以广泛覆盖、点面兼顾的方式,逐步实现区域、场所、类别的覆盖。2018年,全区共办理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399件,发现问题化妆品9782盒(瓶),查扣涉嫌违法违规化妆品4166盒(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