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针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联合评审”“联合验证”“联合检查”,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开展“联合评审”。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生态环境、农业部门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三合一”联合评审, 三种不同资质一次进场、一次审核、颁发多证,将办证周期由3个月压缩到1个月,评审员由12人压缩到7人,探索了为检验检测机构减负的新路径。
开展“联合验证”。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能力验证,对依法参加和自愿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布点与采样、现场测试、样品流转、分析测试、报告编制与审核签发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全过程质量控制,提高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2018年参加水质中高锰酸盐指数项目能力验证的环境监测机构77家,结果均满意,合格率为100%;参加水质中汞项目能力验证的环境监测机构73家,结果不满意为2家,合格率为97.3%。
开展“联合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对从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列入名录管理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采用现场检查、监测报告质量抽查、检验检测“神秘买家”等形式,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2018年“双随机”抽查环境监测机构41家,对存在违法或违规行为的19家环境监测机构依法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