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学习和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从地方性立法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角度更好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近日,法制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对《条例》进行了学习和解读。
在主题党日活动中,法制处副处长罗建军同志着重从清真食品监管的由来、我区清真食品监管工作的回顾、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清真食品主要职责、当前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清真食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今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工作等五个方面对《条例》的理解和适用进行了讲解。
通过学习讨论,全体党员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理解,同时对《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监管职责、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了更加清晰准确的掌握。大家表示,要以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紧密结合工商(市场监管)法制工作的任务要求,在立法协调、行政执法指导和执法监督等方面,切实增强做好清真食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工商(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