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三大节日”期间山南市药品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关于做好元旦、春节、藏历年期间药械安全监管的通知》(山食药监〔2018〕127号)文件要求,自2018年12月20日开始,山南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全市药品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专项检查,按照“随机抽选,全面覆盖”为原则,对市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资质证明情况、质量管理人员在职在岗情况、药品采购情况、陈列储存区域内药品质量状况、是否经营使用假买伪劣药品、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等进行了突击检查。抽查中未发现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行为。
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现场检查了45家单位,下达《现场检查笔录》6份,《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监督检查记录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