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2〕66号)下发以后,为我省广告业发展明确了产业定位、提供了政策保障,对促进我省广告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商事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化以及广告法律法规的修订,其中一些内容已经不适应广告业发展的需要。为此,根据省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要求,省工商局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进行了修订,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充分征求各市人民政府、相关厅局意见,吸纳完善后,形成了《意见(送审稿)》,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
二、《意见》的主要考虑
在《意见》修订过程中,始终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综合考量了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广告业发展所面临的各方面因素,广泛征询了各方意见,主要考虑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必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最新要求;二是必须把握广告产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三是必须符合安徽广告产业发展实际。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四个部分,近3500字。
第一部分阐述了今后一段时期安徽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市场运作和政府引导并重、创新引领和融合发展并行、全面发展和重点突破并举、监管监督和行业自律并进的原则。到2020年,全省广告经营额要达到250亿元;力争全省拥有15户以上经营额过亿元的广告企业、30户以上中国一级资质广告企业、100户以上中国二级资质广告企业。
第二部分就推动安徽广告产业健康、科学发展提出了重点任务。一是提升广告企业市场竞争力,重点提高大型骨干广告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促进中小型广告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二是推动广告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广告产业园区规范发展,延伸和拓宽广告产业链,推动区域内广告产业协调发展。三是促进广告业创新融合发展,支持广告业双创基地建设,鼓励广告企业加强科技研发,提高运用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的水平,鼓励、支持广告业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发展。四是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公益广告可持续发展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以提供资金、技术、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参与公益广告宣传,合理安排公益广告的发布比例,鼓励开展公益广告学术研讨、理论研究和交流合作。五是加强广告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交流合作、创业孵化、人才培养、资源共享、交易展示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广告行业组织建设广告业发展信息数据库,推进行业信息共享。六是加强广告人才培养,加大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力度,支持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基础教学和实训教学,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部分阐述了安徽省促进广告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要求,实行广告企业注册和广告发布许可实施的便利化。二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综合运用经济、文化、科技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广告业发展。三是拓宽投融资渠道,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四是其他支持政策,在用水、用气、用地、规划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四部分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环境、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三个方面完善了保障机制。一是要加强对广告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把促进广告业发展纳入议事日程。二是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虚假违法广告监管长效机制。三是大力发挥广告行业组织在服务会员、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附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