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将芦溪县中医院列为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住院治疗定点医院的请示》(萍卫文〔2018〕3号)收悉。按照《江西省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工作方案》及《住院治疗定点精神专科医院基本标准》要求,我委组织专家从房屋建筑、设施设备、规章制度、人员资质和技术操作等方面对芦溪县中医院进行了现场审核。综合考虑专家组审核意见和医院整改落实情况,经研究,同意芦溪县中医院列为全省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住院治疗定点医院。
请你委严格按照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工作要求,督促芦溪县中医院加强监督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落实医疗管理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和病区安全管理,提高精神疾病诊疗服务水平。
此复。
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