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健康局),仁怀市、威宁县卫生计生局,省直各医疗单位、学术团体:
根据《关于申报2019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黔中医药继教委发〔2018〕3号)要求,现将43项2019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予以公布(附件1、附件2),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个类别,各主办单位要根据项目类别确定相应的培训对象,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各主办单位举办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确保师资水平,提高项目质量。按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学分证书的领取与规范管理。省中医管理局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监管,抽查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的审定指标之一。
三、本年度项目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请各项目主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项目申报内容认真执行。项目未执行或未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者,将取消其申报下一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资格。
四、项目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贵州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附件3)、《贵州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4)、授课讲义及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等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贵州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省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五、此通知同时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gzhfpc.gov.cn/xwzx/)。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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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