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卫基层秘〔2017〕187号),经县级初审,市级复核推荐,省级组织专家现场验收,拟确定首批安徽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限: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事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提出具体意见和理由,并备注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998542
电子邮箱:ahswstcxf@163.com
附件:安徽省首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点公示名单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