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若干措施》,从加快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发展养生保健服务、加强人才建设、推进传承与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加强文化建设和交流合作等方面,提出25项具体措施,全面推进全省中藏医药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建立青海省中藏医药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省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重点支持中藏医医院重点(特色)专科建设、人才培养、设备配备、科学研究等领域工作。
若干措施要求,加强中藏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药服务条件建设,到2020年,全省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中藏医馆,2025年完成全省现有公立中藏医医院的改扩建任务。人才建设方面,持续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培养中藏医药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和基层人才。
若干措施指出,结合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将省中医院、省藏医院打造成区域中藏医诊疗中心。2025年,85%以上的县级中藏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民族医医院标准。
若干措施提出,加强中藏医资源保护利用,推进中藏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提升全省中藏药产业化水平。加强中藏医药科研基础设施等建设,加快推进“国家藏医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各地应推动中藏医药融入当地旅游、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加强中藏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开展国际合作,统筹推进青海中藏医药“走出去”,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讲好青海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