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徐州市卫生计生委请示,根据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我局按照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及其实施细则、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对睢宁县中医院转设为三级中医医院进行了现场审查。经审查,睢宁县中医院达到了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拟确认为三级中医医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3日。公示期间,有关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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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