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鲍亮亮)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18年度对合肥、阜阳、亳州、宿州等地市场上销售的电取暖类商品质量抽检情况。在100组抽检样品中,有27组不合格,不合格率27%。
此次抽检不合格样品,主要有小太阳取暖器、辐射式取暖器、调温型电热毯、电暖袋、电热水袋、室内取暖器、时尚电暖袋和电暖宝等,涉及商标品牌有扬子、红豆、梦露暖、美贝、嘉宝、乐雪儿、韩秀、容幸、雪中花和萌萌兔等。
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输入功率和电流等。
对本次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依法监督经营者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