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预算经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因我局“三定”方案尚未出台,暂时无法公开部门主要职责,待“三定”方案出台后,另行公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因我局“三定”方案尚未出台,暂时无法公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待“三定”方案出台后,另行公开。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因我局“三定”方案尚未出台,暂时无法公开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待“三定”方案出台后,另行公开。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部门收入预算为11985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765.18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40029.81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4064.0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9859.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8679.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3.46万元,公用支出4934.74万元,项目支出65861.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5765.1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592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行政编制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遗属生活补助等。
(二)市场监督管理专项13763.83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整治及流通领域商品检测、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中介组织发展、消费维权、执法办案、推进商标品牌建设、信息化建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支出等。
(三)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16304.99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技术监督技术支持支出。
(四)事业运行17264.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在职人员支出、事业单位日常业务经费支出等。
(五)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06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驰名商标奖励、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补助及地理标准奖励支出。
(六)机构运行5045.58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运行支出。
(七)机构运行457.94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运行支出。
(八)科技条件专项19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条件专项支出。
(九)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3.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的人员、公用支出及退休人员的公用支出。
(十)事业单位离退休21.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务费用开支。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8.5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8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年金缴纳费用支出。
(十三)行政单位医疗561.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医疗157.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十五)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18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专项支出。
(十六)住房公积金898.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七)提租补贴223.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提租补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837.6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567.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270.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126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场监管局人员因公随团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85.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市场监管部门来往客人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906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906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3.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363.88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20376.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省市场监管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8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6辆,其他用车12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3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64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45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2596.52万元。
(五)其他事项说明
因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新成立机构,不存在上一年度预算情况,故无法计算出与上一年度预算增减额度及比例。且因我局“三定”方案尚未出台,暂时无法公开的部分事项,待我局“三定”方案出台后,另行公开。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8日
附表:3-1.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