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自治区农牧厅2017年预算有关情况补充公开如下: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我厅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53.91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32.03万元,增幅-1.79%。
二、政府采购信息情况
2017年农牧业厅系统政府采购预算43968.87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38226.87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302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2722万元。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中,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35,767万元,基本全部用于动物疫苗及防控物资采购,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1.35%。
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