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青海湖市场监管局,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省局各相关处室、单位,各直属分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号)(简称两个新《规范》)转发给你们,请于2019年3月1日起严格执行,并按照下列要求,抓好相关工作:
一、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要在严格执行两个新《规范》的同时,严格按照原省工商局等十八部门《关于调整全省“多证合一”涉企证照事项的通知》(青工商企〔2018〕47号)的规定,指导申请人提交《青海省“多证合一”涉企证照事项备案申请书》及相关信息采集表,确保“多证合一”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两个新《规范》整合优化了文书表格和提交材料,调整了个别企业登记程序,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要组织窗口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省局企业注册处要适时组织开展两个新《规范》的培训工作,确保两个新《规范》准确应用。省局信息中心要尽快按照两个新《规范》,于2月25日前组织完成综合业务系统、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改造和测试工作,为3月1日起全面执行两个新《规范》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请大家通过OA系统自行下载《企业登记申请书规范》和《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