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海湖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纤检局:
2018年,根据全省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我局组织开展了水泥等42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纺织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食品相关产品五大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年共抽查256家企业生产的464批次产品,经检验223家企业生产的427批次产品合格,33家企业生产的3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
(二)从抽查产品的类别看,共抽查五大类42种产品。其中,日用及纺织品共抽查7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合格率74.4%;工业生产资料共抽查92家企业生产的180批次产品,合格率97.8%;农业生产资料共抽查42家企业生产的125批次产品,合格率97.6%;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共抽查39家企业生产的49批次产品,合格率91.8%;食品相关产品共抽查13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合格率85%。
不同类别产品抽查合格率图
二、抽查结果
(一)农业生产资料。对42家企业生产的125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查,包括硫酸钾镁肥、有机肥料、掺混肥料、农用硫酸钾、复合肥料、尿素、有机无机复混肥、铧式犁、旋耕机械、深松耕整机、农用挂车、谷物播种机、马铃薯收获机和脱粒机等14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4%。本次抽查发现1批次有机肥料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有机质含量。1批次硫酸钾镁肥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氯含量超标。1批次复混肥料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氯离子超标。
(二)日用及纺织品。对7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查,包括藏毯、棉被胎、绗缝被、牛羊绒制品、校服、木质家具、瓦楞纸箱、贵金属、昆仑玉、电灶等10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5.6%。其中藏毯、牛羊绒制品、瓦楞纸箱、贵金属、宝玉石抽查合格率为100%。本次抽查发现3批次木制家具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甲醛释放量;1批次棉被胎产品面纱层数不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学生校服产品耐光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3批次绗缝被产品可分解芳香胺、PH值不符合标准要求;15批次电灶产品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标识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工业生产资料。对92家企业生产的180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查,包括电线电缆、汽油、柴油、商品煤、低压成套开关、光伏产品、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消防产品等9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2.2%。其中电线电缆、成品油、商品煤、光伏产品、化工产品合格率100%。本次抽查发现1批次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标志、结构不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危险化学品溶解乙炔的磷化氢、硫化氢不符合标准要求;2批次消防产品耐火性能、箱门玻璃厚度、开启角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四)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对39家企业生产的49批次PVC排水管、PE给水管、水泥、铝合金建筑型材、安全玻璃、防水卷材等6种产品进行了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8.2%。其中水泥、铝合金建筑型材、防水卷材产品合格率100%。本次抽查发现3批次排水管材产品壁厚偏差、20℃静液压试验(100h)、密度、拉伸屈服强度、落锤冲击试验TIR不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安全玻璃碎片状态不符合标准要求。
(五)食品相关产品。对13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食品用塑料工具、食品用塑料容器、食品用塑料包装等3种产品进行了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密封性能、负重性能、垂直载压、乙醛含量、蒸发残渣、重金属、脱色试验、感官、锑等项目。本次抽查发现3批次食品相关产品负重性能、垂直载压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年度省级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
(一)加大产品质量监督力度。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列为监管重点,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企业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对本次监督抽查反映出有产品质量问题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分析本行政区域有关产品的质量状况,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提高本地区产品质量水平。
(三)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按照后处理工作要求,对尚在整改复查中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及时跟进,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帮扶生产企业查清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帮助企业进行整改,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复查。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