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健康辽宁”2030规划纲要》,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决定在全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现将《辽宁省“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决定了我省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起点,要实现健康辽宁建设提出的从“以疾病为中心”转到“以健康为中心”,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关键在基层。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就是以“服务”为重点,以“优质”为目标,围绕加强“软件”建设,紧紧抓住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这条生命线,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上一个比较大的台阶,使广大人民群众就近就可以得到适宜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基层机构在为老百姓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展壮大,得到百姓信任,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健康辽宁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市要按照《辽宁省“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方案》要求,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流程、回避制度、抽查复核、专家库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培训,让基层真正领会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内涵和目的,对照标准,有针对性的开展能力建设。加强对活动效果的监测评估,开展市级监测工作。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树立典型,交流经验,同时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偏离活动初衷的苗头性、方向性问题。
三、其他要求
各市要确定至少一名相关工作人员为“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市级联络员,具体负责活动的联络协调工作,于2018年12月28日前将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通过电子邮箱报省卫生健康委,同时加入“辽宁省优质服务基层行”微信群。
联系人:基层卫生健康处 王丹
联系电话:024-23391887,18900915677。
邮箱:wstnc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