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2019年全区妇幼健康工作会议在将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2019年全国妇幼健康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区卫生健康工作会议部署,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段毅以“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开创妇幼健康事业新局面”为题作重要讲话,并对做好2019年妇幼健康工作进行部署,12个盟市卫健委(卫计委)和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分别介绍有益做法和经验。
2018年,全区妇幼健康战线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全区妇幼健康工作成绩显著。
一、强化组织推动,母婴安全形势稳中有降。
一是制定出台《加快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系列指导性文件,启动母婴安全行动和健康儿童行动。
二是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了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依法执业自查自评和交互式检查督导工作,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母婴安全约谈通报制度》。通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孕产妇死亡率由2017年度的13.07/10万下降到2018年的10.49/10万,婴儿死亡率由4.36‰下降到3.69‰,连续保持了稳中有降的良好态势,在全国妇幼健康工作会上我区做了经验交流发言。
三是狠抓妊娠风险评估管理,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加强孕产妇孕期全程管理,实施分级和动态管理。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和管理, 2018年完成了38家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34家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任务。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危重孕产妇救治质量控制中心、胎儿心脏超声诊断中心、产前超声筛查诊断培训考核基地,有力地保障了孕产妇和新生儿安全。开展了全区孕产妇新生儿救治服务技能竞赛活动, 60名个人和6家医疗机构在竞赛中取得名次,达到了以赛促学、以赛促训、钻研业务、岗位练兵的目的。
四是强化专业技能培训,通过举办孕产妇死亡点评会、开展系列业务管理培训、专项质控督导、先进典型推荐等活动,有效地促进和提升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2018年,35个机构被评为全区妇幼健康服务先进集体、128名个人被评为妇幼健康服务先进个人、12个机构被评为母婴安全示范单位受到我委通报表扬,2个单位申报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3人荣获全国妇幼健康信息先进个人称号。
二、多措并举,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一是强化儿童健康管理。全年发放《母子健康手册》18.2万册,使用率达92.8%。二是举办了全区儿童保健管理、新生儿复苏培训班,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开展了新生儿开展对口支援合作,纳入京蒙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框架协议。五是建立转岗培训机制。以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为契机,将旗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产科医师纳入转岗培训范围。六是完善死亡评审制度。完善《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将医疗质量管理纳入死亡评审内容,采取评审和点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死亡病例做面对面点评和讨论,强化医疗安全质量管理。
精准发力,健康扶贫工作扎实推进。
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工作要求,妇幼重大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两癌”筛查项目覆盖全区31个国贫旗县和26个区贫旗县;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全区31个国贫旗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全区所有目标人群,圆满完成2018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营养包发放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均达到100%。2018年,宫颈癌筛查完成率101.4%;乳腺癌筛查完成率98.3%;补服叶酸完成率100.1%;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完成2万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完成2.5万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7.1%;孕产妇接受艾滋病病毒、梅毒、乙肝检测均达到99.9%以上。
三、坚持综合施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有效落实。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先后制定出台了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二是加大培训质控力度。举办了先天性结构畸形、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管理培训以及东部盟市出生缺陷防治等培训班。开展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临床实验室间质量评价、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的许可和校验等工作。三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区已有产前诊断(筛查)机构14所,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不断健全。设立了全区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全区超声产前筛查诊断培训基地,推进了出生缺项综合防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为97.1%,婚前医学检查率为74.3%,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为77.7%,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为86.8%,产前筛查率为58.1%,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19年妇幼健康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全区卫生健康中心工作,聚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重落实、促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全力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为建设健康内蒙古打下坚实基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守底线,全力保障母婴安全。一要强化组织推动,各级母婴安全领导小组和各医疗机构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能作用。二要狠抓制度落实,各地要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各项任务。三要推进两个中心建设,2019年,各盟市要完成所辖40%旗县的危重孕产妇和50%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任务。四要强化责任追究,完善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对孕产妇死亡呈现高发态势的地区,及时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指导。
(二)综合施策,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一要健全防治网络,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二要强化质量管理。推进婚前保健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完善服务模式,提高婚检率;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全筛查网络,提高筛查率。三要注重综合施策,组织实施好先天性结构畸形、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和出生缺陷防治救助项目,继续开展农村牧区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积极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确保完成目标人群覆盖率80%的年度任务。
(三)优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一要加大妇幼健康扶贫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二要优化妇幼健康全程服务,继续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落实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建立妇女从出生到老年、从心理到生理,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服务模式。三是开展等级评审工作,以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为抓手,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全面提升机构建设与管理水平。四是充分发挥蒙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发挥其对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孕产期调理、产后康复、儿童保健的独特疗效。
(四)强化落实,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一要落实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加强对儿童健康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二要积极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开展儿童早期发展评估和专科培训,积极创建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推进和规范儿童早期发展工作。三要强化儿童健康管理,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儿童保健指导,开展儿童健康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四要规范爱婴医院管理,指导助产机构落实《促进母乳喂养成功10项措施(2018版)》,开展新一轮爱婴医院创建与复核工作。
(五)统筹谋划,深化妇幼健康事业发展。一要积极参与医联体建设。各地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主动参与,根据当地实际提出科学的组建方案及合理化建议。二要推动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推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落实“两个允许”,推动医务人员薪酬达到合理水平。三要强化信息化支撑,加快推进区域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