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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卫健委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18年 第37号

2019-03-02 17:4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编辑:李玉堂
  

我委依法受理了设置申请单位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迁址新建三级传染病医院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现将拟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三级传染病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法人代表:李桂梅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拟设置医疗机构性质:公立医疗机构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数(牙椅数):800张

拟设置医疗机构选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209国道15公里西侧,劳教所路北侧。

拟设置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感染性疾病科(肠道传染病专业、呼吸道传染病专业、肝炎专业、虫媒传染病专业、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蠕虫病专业)、结核病科、外科(普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血液透析室】、内分泌专业)、儿科(新生儿专业、小儿传染病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重症医学科、皮肤性病科(皮肤病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肿瘤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蒙医科、中西医结核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病理科、眼科门诊、耳鼻喉科门诊、口腔科门诊、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专业、临床生化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健康体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现对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以上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发布之日算起。

受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电话:0471—6944743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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