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戒毒医院基本标准(试行)》、《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拟设置医疗机构进行公示:
申请设置单位(人):刘兴旺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戒毒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临汾同心合自愿戒毒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选址:临汾市尧都区吴村镇北太涧村
经营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
床位(牙椅):3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内科,精神科(精神卫生专业,药物依赖专业,精神康复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管理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联系电话:0351-7731290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8号窗口,邮编:030006。
批准机关: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